補助臺北市
臺北市生育補助
適用地區:臺北市
補助通為民間資訊整理服務,非政府機關。資格、期限及核准結果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審核為準。
01 / 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間
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間
115-09-03 起新增胎兒死產補助(統一 4 萬元)
- 第 1 名:40,000 元
- 第 2 名:45,000 元
- 第 3 名以上:50,000 元
申請期間:相對期限 · 國內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者:新生兒出生日之次日起 60 日內
02 / 申請資格條件與官方依據
申請資格與官方依據
請依實際情況逐項核對;實際資格由承辦機關審核。
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
提出申請時應設籍於臺北市
父或母一方自出生日起 10 個月前至申請時連續設籍臺北市(併計新北市、基隆市)
出生日之次日起 60 日內提出申請
03 / 應備文件準備清單
準備好,帶著走。
勾選僅表示自行備妥,沒有上傳、送件或保存;重新整理即清空。
手寫備註/詢問承辦事項
04 / 互斥或注意事項
申請前多看一眼
- 連續設籍期間遷出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以外視為中斷
05 / 官方申辦窗口與聯絡電話
向官方確認,再申請。
主辦機關:臺北市政府民政局(各區戶政事務所)
1999 轉 6269 · 民政局洽詢
上班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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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 / 讀卡環境與防詐提醒
憑證只在官方網站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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